紅網長沙3月5日訊(記者 彭雙林)湖南省“十二五”第四批擬核准風電項目計劃表目前已明晰,40個項目,總規模共計200萬千瓦。
  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十二五”第四批風電項目核准計劃的通知》。通知包括全國各主要省市的風電項目核准計劃,具體為項目名稱、規模、建設單位、項目地址等信息。
  從通知可以看到,湖南“十二五”第四批風電建設計劃中,大唐、華潤、國電、中電投等電力集團赫然在列,其中也不乏湖南的本土企業。
  通知顯示,“十二五”第四批風電核准計劃的項目總裝機容量為2760萬千瓦,大大超過了業內預期。黑龍江、吉林、內蒙古、雲南省(區)的核准計劃不包括在此通知里。
  從2011年開始,國家能源局開始制定風電項目核准計劃。前三批風電核准規模分別為2683萬千瓦、1676萬千瓦(後又增補852萬千瓦)和2797萬千瓦。至此,“十二五”以來擬核准的風電項目規模累計已超過1億千瓦。
  以下為通知內容: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十二五”
  第四批風電項目核准計劃的通知
  各省(區、市)、新疆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神華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華潤集團公司、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中國廣東核電集團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電力規劃設計總院、中國風能協會、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為規範風電項目開發建設,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統籌考慮風能資源、電力市場及各地區發展狀況,提出了“十二五”第四批風電項目核准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風電核准計劃的項目總裝機容量2760萬千瓦。具體項目詳見附表。黑龍江、吉林、內蒙古、雲南省的核准計劃另行研究。
  二、請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強組織協調,認真落實項目建設條件,特別是電網接入條件和消納市場,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深化前期工作,待各項建設條件落實後,按風電項目核准權限規定核准建設。2014年內未能核准的項目,可結轉到2015年核准,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應申請取消,不得置換。
  三、各電網公司要積極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計劃風電項目的配套電網建設工作,落實電網接入和消納市場,及時辦理並網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建設,確保風電項目建設與配套電網同步投產和運行。
  四、各風電投資開發企業要認真做好核准計劃內風電項目的建設工作,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和工程建設質量,按計劃完成風電建設任務。對已列入核准計劃且在核准計劃規定的時間範圍內未能完成核准的項目須說明原因。
  附:各省(區、市)“十二五”第四批擬核准風電項目計劃表(1)
  各省(區、市)“十二五”第四批擬核准風電項目計劃表(2)
  各省(區、市)“十二五”第四批擬核准風電項目計劃表(3)
  各省(區、市)“十二五”第四批擬核准風電項目計劃表(4)
  (原標題:湖南第四批風電核准計劃公佈 40個項目共200萬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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